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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报告你还需要了解什么
2022-06-27 19:38:55 作者: 点击:5533

收到一份满意的offer,并不意味着尘埃落定。在入职之前还有一道重要的程序--入职体检。只有通过了入职体检,才能顺利入职。今天我们来聊聊入职体检。

为什么要进行入职体检?

入职体检报告

对于入职体检,有两种比较极端的态度。

一种觉得这就是走个过场,没什么重要的;另一种人,尤其是自身有点小毛病的,会过度紧张。担心自己被检查出毛病,公司拒绝录用。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了解一下入职体检的意义了,方便我们重视它又不必过分焦虑。

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录用一个身体健。公司考量一名候选人合不合适,除了专业性和适配性,身体健康不影响正常工作也是重要的标准。在入职前证明你是个健康的可长久胜任这份职位的人,求一个保障。

另一方面其他员工的健康不受影响。就拿这次的新冠疫情来说,一种疾病具有传染性,公司有一个员工被确诊,就要隔离密切接触的周围很多人,所以让患有传染性疾,是对所有其他员工的不负责任。基于这个角度考虑,也是需要重视入职体检的。

这里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对体检报告的态度是:就算体检结果显示有一些小毛病,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没有传染病,公司一般不会以此为由拒绝你。完全不必过度担心。

入职体检有哪些项目?

a. 常规项目

入职体检相对于更正式的健康体检来说,项目都是比较常规的。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外科检查、内科检查、眼科、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胸部透视(X光检查)。

b. 一些“特殊”项目

乙肝

国家明令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检不检查乙肝这一项,不同单位有不一样的要求,如果是搞食品加工这些行业的,乙肝是会查的。除了法律规定的行业,其它用人单位是不应当歧视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的。

《劳动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怀孕

一般的入职体检项目是不包含检查是否怀孕的。国家也规定禁止用人单位询问求职者婚育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把检查是否怀孕加入了体检项目中,要清楚这是违法的行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HIV

入职体检一般不会查艾滋病。但是某些特殊的职业,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部分央企国企,才可能会对艾滋病进行筛查,这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允许范围内的。想考公或者考编的同学,可以提前了解下相关要求。按照规定来,不用太过紧张。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艾滋病检测工作应遵守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姓名、住址、检测结果等有关情况。《艾滋病防治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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